「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商界的技术顾问(香港生产力促进局)及学校界别的技术顾问(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承诺遵守及履行《个人资料(私隐)条例》之规定,以确保您提交的个人资料准确及安全。您可与香港生产力促进局个人资料管理主任查询有关资料或浏览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网页(wwf.org.hk/privacy)了解其私隐政策之全文。
如果您想查阅或更新您的个人资料,请联络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电邮: change-info@hkpc.org )及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电邮:supporter@wwf.org.hk/热线电话:2526 1011 /邮件地址: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8号万泰中心15楼)。从联络人收集所得的个人资料将于完成每届「香港环境卓越大奖」评审后24个月被删除或销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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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想查阅或更新您的个人资料,请联络香港生产力促进局(电邮: change-info@hkpc.org )及世界自然基金会香港分会(电邮:supporter@wwf.org.hk/热线电话:2526 1011 /邮件地址: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8号万泰中心15楼)。从联络人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将于完成每届「香港环境卓越大奖」及「最佳环境教育方案大奖」评审后24个月被刪除或銷毀。
本人谨此声明以上提供之资料全属确实无讹,亦同意「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主办机构(即环境及生态局、环境运动委员会(「环运会」)及其秘书处)及评审团所作的一切决定为最终决定,并于一切有关「香港环境卓越大奖」事宜上均具约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错误或误导的资讯或会令本人的申请被取消资格。
本人谨此声明以上提供之资料全属确实无讹,亦同意「最佳环境教育方案大奖」主办机构(即环境及生态局、环境运动委员会(「环运会」)及其秘书处)及评审团所作的一切决定为最终决定,并于一切有关「最佳环境教育方案大奖」事宜上均具约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错误或误导的资讯或会令本人的申请被取消资格。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个人资料(包括姓名、联络电话及电邮地址) 将会用于主办机构及技术顾问作以上活动联络及处理、评审和管理参赛学校的申请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关个人资料,会影响主办机构及技术顾问处理本校之参赛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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