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別

建築時段:
獲提名的建造工程項目於評選階段時的工程進度須最少完成三分之一 (以建造期計算)。
合約編號:
以香港為業務基地而其生產線位於粵港澳大灣區的製造業公司,亦符合此界別之參選資格。
注意事項:
1.若學校有意申請多於一個學校附屬界別及/或以不同校舍參賽,必須分開提交網上報名表。
2.若學校有意參與「2025最佳環境教育方案大獎」,必須分開提交「2025最佳環境教育方案大獎」的網上報名表。
注意事項:
1.若學校有意申請多於一個學校附屬界別及/或以不同校舍參賽,必須分開提交網上報名表。
2.若學校有意參與「2025香港環境卓越大獎(學校界別)」,必須分開提交「2025香港環境卓越大獎(學校界別)」的網上報名表。
以香港為業務基地而其生產線位於大灣區的製造業公司,亦符合此界別之參選資格。
本計劃中「中小企」是指 (i)符合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中小型企業定義;(ii)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公司或機構;及(iii)參與公司本身或其母公司或關聯公司(如適用)均不能是上市公司(佔股權50%或以上則為關聯公司)。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中小型企業定義是從事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100人的企業;或從事非製造業而在本港僱用少於50人的企業。「僱用人數」包括經常參與企業業務的在職東主、合夥人及股東,以及企業的受薪員工,包括在遞交申請時,由有關企業直接支付薪酬的全職或兼職受薪僱員,其中包括長期或臨時聘用的僱員。

機構背景

機構名稱(持有有效的香港商業登記證或法定地位)

學校名稱 (須與學校註冊證明書相同)

營運單位/建築地盤(如適用)

營運單位/工廠名稱(如適用)

營運單位/建築地盤/工廠名稱(如適用)

營運單位(如適用)

母公司/關聯公司名稱(如適用)

僱員人數(按申請機構 / 工廠的商業登記所聘用人數計算)

教師及非教學職員人數

僱員人數(按申請機構的商業登記所聘用人數計算)

教師及非教學職員人數


學校概覽

學校名稱 (須與學校註冊證明書相同)

學校所屬辦學團體,如適用

教職員人數

協導員支援

參與「2025香港環境卓越大奬(學校界別)」的學校可申請協導員支援服務主辦機構只會為提出要求的學校安排協導員支援。

注意事項:
1. 支援服務預計由2026年1月至9月期間提供。
2. 將優先分配給過去兩個學年未曾獲得協導員支援的學校。
3. 過去兩屆(即2023及2024年)的金、銀、銅獎得主亦不符合申請支援服務資格。

(若 貴校曾於2023及/或2024年獲得金/銀/銅獎,請選擇「否」。)

參觀活動

參觀活動

三場過往得獎學校實地參觀及環保培訓活動將於2025年12月舉行,歡迎全港學校管理層、老師及非教學職員參加。若 貴校有意提名教職員參加活動,請於該場次截止報名日期前,經教育局培訓行事曆系統網上報名(幼兒學校場次課程編號: CDI020260579 ,小學及中學場次課程編號: CDI020260358)。

聯絡詳情及聲明

請提供機構聯絡人的資料,以便我們就此申請與貴機構進一步聯絡。

聯絡詳情及聲明

請提供負責老師/聯絡人的資料,以便我們就此申請與貴校進一步聯絡。
請提供負責老師/聯絡人的資料,以便我們就此申請與貴校進一步聯絡。
貴校從下列哪些途徑認識「香港環境卓越大獎(學校界別)」? *(可選擇多於一項)
貴校從下列哪些途徑認識「最佳環境教育方案大獎」? (可選擇多於一項)

聲明

遞交申請前請先閱讀以下注意事項及聲明。
申請人遞交網上報名表後,將會收到由系統發出的確認電郵。 如於申請後1天仍未收到相關電郵,請致電「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熱線2788 5903査詢。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已實施個人資料 (私隱) 政策。 您可與「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查閱及修正就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如有需要,請電郵至sec@hkaee.gov.hk。從您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將於完成是次「香港環境卓越大獎」評審後24個月被刪除及銷毀。

同意聲明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將會用於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作以上活動聯絡及處理、評估和管理本人申請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會影響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本人之申請。
「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香港生產力促進局)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本局的最新發展、顧問服務、活動和培訓課程。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香港生產力促進局)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環境及生態局及/或環境運動委員會及其秘書處亦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聯絡電話、通訊地址和電郵地址)向您推介環境及生態局及/或環境運動委員會的最新發展、政策、活動和計劃。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環境及生態局及/或環境運動委員會及其秘書處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聲明

本人謹代表申請2025香港環境卓越大獎的公司/機構,聲明如下:
(1)據本人所知,本表格及後續評估階段所提供的資料,包括但不限於業務營運數據和環境不合規記錄(如有),均真實、正確及完整。如有任何資料變更,本人將代表公司/機構立即書面通知香港生產力促進局(HKPC),2025香港環境卓越大獎技術顧問;以及
(2)當環境運動委員會和/或HKPC對本表格提交的資料和數據進行評估和驗證時,本人和代表的公司/機構將提供所需的進一步資料和協助評估和驗證過程。
本人了解,如果本人或代表的公司/機構違反上述聲明(1)或(2),或會令本人的申請被取消資格。亦同意「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主辦機構 (環境及生態局及環境運動委員會及其秘書處)及評審團所作的一切決定為最終決定,並於一切有關「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事宜上均具約束力。

學校聲明

遞交申請前請先閱讀以下注意事項及聲明。
「香港環境卓越大奬」技術顧問(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及學校界別的技術顧問(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承諾遵守及履行《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之規定,以確保您提交的個人資料準確及安全。您可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個人資料管理主任查詢有關資料或瀏覽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網頁(wwf.org.hk/privacy)了解其私隱政策之全文。

如果您想查閱或更新您的個人資料,請聯絡香港生產力促進局(電郵:change-info@hkpc.org )及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電郵:supporter@wwf.org.hk / 熱線電話:2526 1011 / 郵寄地址:香港新界葵涌葵昌路8號萬泰中心15樓)。從聯絡人收集所得的個人資料將於完成每屆「香港環境卓越大獎」評審後24個月被刪除或銷毀。

同意聲明

本人謹此聲明以上提供之資料全屬確實無訛,亦同意「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主辦機構(即環境及生態局、環境運動委員會(「環運會」)及其秘書處)及評審團所作的一切決定為最終決定,並於一切有關「香港環境卓越大獎」事宜上均具約束力。本人明白任何錯誤或誤導的資訊或會令本人的申請被取消資格。
本人同意本人所提供之個人資料 (包括姓名、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 將會用於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作以上活動聯絡及處理、評審和管理參賽學校的申請之用。本人明白如未能提供相關個人資料,會影響主辦機構及技術顧問處理本校之參賽申請。
閣下的個人資料 (包括姓名、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 或會被「香港環境卓越大奬(學校界別)」技術顧問(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用作提供最新組織資訊、問卷調查、會員活動及其他通訊和推廣之用途,閣下可隨時及在毋須繳付任何費用下,選擇不接收本會之通訊。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香港環境卓越大獎(學校界別)」技術顧問(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本人反對「最佳環境教育方案大奬」技術顧問(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環境及生態局及/或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亦擬使用您所提供的個人資料 (包括姓名、聯絡電話及電郵地址) 向您推介環境及生態局及/或環運會的最新發展、政策、活動和計劃。如您不同意上述安排,請在下面的方格內填上「✓」號—
本人反對環境及生態局及/或環運會及其秘書處使用本人的個人資料作任何推廣用途。
學校將於遞交網上報名表後收到確認電郵(包含網上評審系統的登入資料),如申請學校於遞交申請表後7個工作天內仍未收到申請確認,請以電郵(hkaee@wwf.org.hk)或電話(2161 9698)聯絡「2025香港環境卓越大獎(學校界別)」的技術顧問。
學校將於遞交網上報名表後收到確認電郵(包含網上評審系統的登入資料),如申請學校於遞交申請表後7個工作天內仍未收到申請確認,請以電郵(hkaee@wwf.org.hk)或電話(2161 9698)聯絡「2025最佳環境教育方案大奬」的技術顧問。